手拉葫芦操作方法
1.严禁斜拉**载使用。
2.严禁用人力以外的其他动力操作。
3.在使用前须确认机件完好无损,传动部分及起重链条润滑良好,空转情况正常。
4.起吊前检查上下吊钩是否挂牢,起重链条应垂直悬挂,不得有错扭的链环,手拉葫芦,双行链的下吊钩架不得翻转。
5.操作者应站在与手链轮同一平面内拽动手链条,使手链轮沿顺时针方向旋转,即可使重物上升;反向拽动手链条,重物即可缓缓下降。
6.在起吊重物时,严禁人员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动作,以免发生重大事故。
7.在起吊过程中,无论重物上升或下降,拽动手链条时,手拉葫芦配件,用力应均匀和缓,不要用力过猛,以免手链条跳动或卡环。
8.操作者如发现手拉力大于正常拉力时,应立即停止使用。防止破坏内部结构,以防发生坠物事故。
9.待重物安全稳固着陆后,再取下手拉葫芦下钩。10.使用完毕后,轻拿轻放,置于干燥、通风处,涂抹润滑油放好。
电动葫芦注意事项
1.操作人员,手拉葫芦厂家,必须经过专业学习,并接受安全技术培训,经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核,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》后,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,严禁无证操作。
2.电葫芦在使用前检查吊钩、钢丝绳、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。
3.电葫芦使用时,禁止闲人进入吊装危险区域并派专人看护。
4.电葫芦在吊装时摆放或捆绑物品必须规范、符合吊装规定要求。
5.在制动器、安全装置失灵、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、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。
6.吊物捆绑、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、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。
7.无法看清场地、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。
8.在停工或休息时,手拉葫芦维修,得将吊物、吊篮、吊具和索悬在空中。
9.在起重机械工作时,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检修。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。
10.下放吊物时,严禁自由下落(溜)。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。